《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新闻发布会

    各位领导,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

    下午好,近年来,媒体都很关注垃圾分类处理的有关情况,市政府也非常重视,积极制定相关法规,出台了《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今天,我们请来了市法制办和城管委的领导,为大家解读这个规定的内容和意义。下面,我先介绍出席发布会的领导,他们是:

    市城管委书记、主任,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李廷贵

    市法制办副主任 林  琦,

    市城管委副主任 张建国

    先请市法制办副主任林琦介绍制定《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情况;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林琦:发布于:02-17 16:36:38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

    下午好!下面,我代表市政府法制办,向大家介绍《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简称《规定》)的有关情况。

    一、《规定》的制定经过

    《规定》是我市2010年度政府规章制定计划正式项目。在起草与审核过程中,市法制办和市城管委收集了国内外有关垃圾分类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广泛征求了系统内部和各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意见,多次召开了立法座谈会和专家论证会,并在网站上发布公告,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在研究采纳各方面反馈意见的基础上,反复修改,数易其稿,形成草案,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获得通过。现在予以公布,并将于2011年4月1日起施行。据我们了解,到目前为止,国内其他城市尚未出台垃圾分类管理方面的政府规章,即《规定》是国内第一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方面的政府规章。由于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在我市尚处于起步阶段,垃圾分类是一个循序渐进、不断完善的系统工程,我们将本《规定》的名称定为“暂行规定”。《规定》公布施行一段时间后,我们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规定》进行修订,在条件成熟之后可考虑上升为地方性法规。

    二、制定《规定》的必要性

    (一)制定《规定》是实现源头减排,解决垃圾危机的重要手段之一。

    广州市每天进行填埋和焚烧等终端处理的生活垃圾将近14000吨,其中中心城区的李坑焚烧发电厂日处理约1000吨,兴丰垃圾场日处理约8000吨,花都区狮岭垃圾场日处理约1000吨,番禺区火烧岗垃圾场日处理约2000吨,增城市填埋场日处理约1000吨,从化市填埋场日处理约1000吨。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新处理设施的建设相对滞后,导致现有设施基本上是超负荷运作,造成处理能力和垃圾产量严重不匹配,生活垃圾处理形势严峻。

    为了应对“垃圾围城”危机,除了对现有处理设施进行改造、加快新设施建设外,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垃圾源头减排,将是解决垃圾危机的重要手段。

    (二)制定《规定》是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发展循环经济和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通过生活垃圾分类,把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纸张、废玻璃、废塑料、废金属、瓶罐等废弃物进行有效回收利用,让它们以社会需要的资源形式表现出来,变废为宝,使其不再成为垃圾,从而实现了源头减量化;通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便于对不同种类的垃圾进行无害化分类处理,如对餐厨垃圾(即湿垃圾)进行生化处理;对有害垃圾(废镍镉电池、废药品等)进行专业化环保处置;对其他垃圾(干垃圾)中热值高的可燃垃圾进行安全焚烧,无机垃圾可进行再利用或填埋。分类后的垃圾采用不同的处理工艺,既提高了垃圾资源利用水平,又减少垃圾处理的二次污染问题,使生活垃圾处理更加合理、有效、科学和环保。

    生活垃圾分类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是发展循环经济和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贯彻落实《循环经济促进法》的重要步骤。

    三、《规定》的主要内容

    《规定》共三十条,不分章节,规定了垃圾分类适用范围、保障措施、收集容器的设置和维护、分类过程操作要求和管理要求、监督管理、举报和投诉以及法律责任等。主要内容如下:

    (一)规定了“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垃圾分类工作原则。

    垃圾分类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通过规范投放主体的行为、完善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调整垃圾收运车辆设备以及建设相应的分类处理设施来完成,垃圾分类实际上贯穿于垃圾产生、投放、收运和处理的全过程。

    在具体操作方面,宣传教育可以全面铺开,力求深入人心,但具体分类实施必须充分考虑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资源利用技术、处理方式等因素。分类类别应该由简到繁,由粗到细,先将餐厨垃圾分类出来,然后逐步对其他垃圾进行进一步细分;分类处理程度由粗到精,先将分类出来的餐厨垃圾进行减量化和无害化处理,达到一定规模后再进行资源化处理;垃圾分类作业区域应当由小到大,由若干社区向整个街道扩展,由学校和机团单位向周边扩展;分类区域应当按照不同区域经济条件、生活水平和居民素质的不同,按照垃圾分类设施配套完善和人们分类投放行为的规范所需时间来分布实施。因此,《规定》第四条规定,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应当遵循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原则。2012年本市应当建立完善的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系统。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具体实施区域由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划定并公布。

    (二)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职责。《规定》的第五条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具体职责。其中市城市管理部门主管本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区、县级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依照职责分工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其他相关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规定》,以达到职责明确、属地管理、齐抓共管的目的。

    (三)突出了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的重要性。由于垃圾分类涉及人们生活习惯的改变,单纯靠外力强制推行,效果难以显现,因此,必须让市民从思想观念上得到改变,接受垃圾分类理念,进而转化为自觉行动,才能确保《规定》更具操作性并保证有效执行。可以说,垃圾分类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宣传工作是否到位和市民的行为是否自觉。因此,本《规定》在垃圾分类的普及、宣传方面作了比较具体的规定。第九条规定了各级相关部门、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的经营者或者管理者、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学校等要积极做好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大力推进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同时,为充分发挥宣传媒体在垃圾分类工作中的引导作用,使全体市民在短时间内了解垃圾分类的重要性,第十条规定,本市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期刊等宣传媒体应当按照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安排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方面的公益性宣传内容。各宣传媒体根据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制定宣传计划并加以实施。

    (四)明确了垃圾分类类别。按照城市生活垃圾的组成、利用价值以及环境影响等,并根据不同处理方式的要求,《规定》第十一条明确规定本市城市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

    (五)对不按规定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等行为设定了罚则,以保障《规定》得以切实执行。《规定》对单位和个人不按规定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城市生活垃圾等行为设定了罚则。其中,个人不按规定分类投放城市生活垃圾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每次50元罚款;单位不按规定分类投放城市生活垃圾,处以每立方米500元罚款,不足1立方米的按1立方米计算。

    以上就是我对《规定》相关情况的简要介绍。希望各新闻媒体能够积极支持,大力宣传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为我市的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我们相信,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下,我市的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一定会上一个新的台阶,开创一个新的局面!谢谢大家!

    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市政府新闻发言人 欧阳永晟:发布于:02-17 17:32:00

    下面请市城管委主任李廷贵介绍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现状及贯彻落实《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有关措施;

    市城管委书记、主任,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李廷贵:发布于:02-17 17:34:47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

    刚才,市政府法制办林琦主任就《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出台的背景、必要性以及《规定》的主要内容等有关情况进行了通报。下面,我主要向大家通报一下去年以来我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有关情况。主要讲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2010年我市生活垃圾分类所做的主要工作,二是2010年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三是我市2011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目标及措施。

    一、2010年我市生活垃圾分类所做的主要工作

    2010年,是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明显的一年。1月份,我委会同越秀区人民政府在越秀区举办了以“推广垃圾分类,倡导健康生活”为主题的全面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启动仪式,标志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全面推广。

    2月份,全市建立了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总召集人,市直25个相关部门、12个区(县级市)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广州警备区参加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垃圾分类工作全面开展。3月份,我委会同团市委、市供销社在荔湾区芳村花园小区举办了以“迎亚运,讲文明,垃圾分类从我做起”为主题的“垃圾分类全民行动日”活动启动仪式,确定每月第四周的星期六为全民生活垃圾分类行动日。2010年,市、区两级加大了对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其中市投入2625万元,各区共投入1586万元。配置了2.6万多个生活垃圾分类容器,配置率为28.6 %。新建了一座日处理2.4吨的餐厨垃圾处理示范站,建设了大田山填埋场好氧堆肥、厌氧发酵制沼气生产基地,建立了饮料软包装分类回收利用体系和有害垃圾分类回收体系。新建了广卫街都府社区、万科金色家园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示范小区。编印了《生活垃圾分类法规汇编》500册,制作下发了垃圾分类宣传海报16万套,垃圾分类宣传单张330多万张,垃圾分类指导手册7万册,垃圾分类宣传光盘3万张,垃圾分类指引图625份,在建筑工地围墙张贴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海报5万多张。结合生活垃圾分类推广工作的开展,每月确定不同的活动主题,积极开展“有害垃圾回收、物业管理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等垃圾分类全民行动日活动。

    二、2010年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2010年,我市积极探索通过生活垃圾分类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的路子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初步总结出了对生活垃圾从源头产生到终端处理全过程先分流、再分类的管理模式。首先,对粪便、死禽畜、绿化垃圾、餐饮垃圾、零星余泥、再生资源等具有一定特性的生活垃圾进行分流,防止混入普通生活垃圾。粪便由各区收集后交市无害化处理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理,死禽畜由市卫生处理中心进行收集和无害化处理,绿化垃圾由市园林基质厂进行堆肥处理,餐饮垃圾由企业回收综合利用,再生资源通过再生资源回收网络进行回收和综合利用,零星余泥加强管理,防止混入生活垃圾。其次,排放出来的普通生活垃圾则分成四类,可回收物由环卫服务单位分类回收后进行二次分类,交由社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络。餐厨垃圾部分通过已建成示范站和生化处理生产基地进行处理,并自行设计、改造了现行垃圾压缩设备,厨余垃圾等有机易腐垃圾压缩脱水率达到15%。有害垃圾由各区城管部门结合现有城市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并对有害垃圾进行二次分类,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持证经营企业进行综合利用或处置。其它垃圾由各区、县级市环卫作业单位收集后,交由指定的生活垃圾终处理场(厂)进行卫生填埋或焚烧发电。

    2010年,我市共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546万多吨,生活垃圾处理资源化水平明显提高。其中,资源回收82万吨,各类饮料软包装回收1.05万吨,餐厨垃圾生化处理5947吨,绿化垃圾堆肥生化处理8万多吨,灰渣资源化利用5.9万多吨,焚烧发电9275万度,填埋沼气发电3410万度。

    据统计数据分析,2010年,我市城市生活垃圾日均清运处理量为14962吨,人均约1.11公斤/日。末端处理率为73.8%,较2009年降低了5.8个百分点,资源回收率为15.2%,资源化处理率为85.7%,较2009年提高了7.4个百分点,无害化处理率为82.9%,较2009年提高了4.6个百分点。生活垃圾填埋、焚烧2009年约12000吨/日,2010年约11860吨/日,相比每天减少了140吨,降幅为1.2%。

    三、我市2011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目标及措施

    今年,我市将围绕建设智慧广州、低碳广州、幸福广州的目标,进一步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力度,贯彻落实《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力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达50%,资源回收率达16%,资源化处理率达90%,末端处理率低于75%,无害化处理率达85%。为实现上述目标,拟重点抓好以下六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普及垃圾分类科学常识和操作方法,进一步提高市民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

    二是完善组织领导和奖惩机制。进一步健全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管理机制,完善市区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间的协调,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尽快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管理工作及阶梯式终端计量收费及奖惩办法,充分调动各级政府和广大市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三是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年内,将组织3-4期各区街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员、物业管理人员、垃圾分类指导员、自愿者进行业务培训。对城管系统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成为生活垃圾分类的先行者、推动者。

    四是做好垃圾分类的推广普及工作:做好以居民家庭为对象的生活垃圾分类;组织全市1747所学校开展以利乐包等资源回收为重点的垃圾分类;动员全市733个农贸市场减少塑料购物袋;对有机易腐垃圾进行堆肥处理;推动绿化垃圾的资源化处理;倡导全市251家星级饭店减少一次性生活日用品、进行餐饮垃圾分散资源化处理;进一步完善有害垃圾分类收集体系。

    五是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先进技术的探索和研究。认真研究吸收台北、日本、德国等垃圾分类的成功经验;做好生活垃圾压缩脱水设备的完善、普及工作;做好小型厨余垃圾、餐饮垃圾资源化处理设备的试验;促进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建设;做好分类收集、运输的成本分析;做好垃圾分类各项基本数据的统计分析。

    六是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和建设。认真做好生活垃圾处理技术路线的选择,按经济合理、有利保护环境的原则,制定我市生活垃圾管理“十二五规划”。力争2011年李坑生活垃圾焚烧二厂建成运行,大力推进番禺、花都、增城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兴丰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六区、兴丰生活垃圾卫生填埋二场建设,确保2012年建成投入使用。推进兴丰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增加大田山生化处理基地、市园林基质厂的处理能力,加大有机易腐垃圾的处理力度。

    我的通报完了,谢谢大家!

    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市政府新闻发言人 欧阳永晟:发布于:02-17 18:22:08

    两位主任已经把垃圾分类的有关情况向大家作了通报,大家有什么问题需要提问的?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发布于:02-17 18:22:21

    通过分类以后,2011年能具体减排多少?比如今年每日是14000吨,通过实施后,能够减少多少呢?

    市城管委副主任 张建国:发布于:02-17 18:22:56

    垃圾分类最主要的目的要达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在源头需要采取减量化。按照2010年的做法,对产生的生活垃圾先分流再分类,然后再处理,去年源头产生的生活垃圾下降率已经有明确的效果。每年废品回收率要提高,资源化率要提高,这样我们的终处理率就可以介绍,去年接近75%的垃圾处理量。今年我们计划要保证在75%以内。

    广州日报:发布于:02-17 18:23:15

    第一,《规定》上有对市民不按分类投放垃圾的行为进行罚款,为什么有这样的一个罚款规定呢?到时候会如何操作,这是否可行?还有一些市民担心垃圾分类桶去哪里可以买到,是否要付钱购买垃圾分类桶?

    市法制办副主任 林 琦:发布于:02-17 18:24:09

    第一的问题,对市民不按规定进行垃圾投放的要进行处罚。在《规定》中也可以看出,其实处罚只是手段,不是目的,我们是奖惩两方面都规定了。处罚方面,因为在垃圾分类中,大家知道生活垃圾是生活中产生的,需要市民的配合,而且必须要他支持,我们这个规章才能得到有效的实施。所以义务性的规定,目的是用什么手段去解决,是要让他知道,如果你不按《规定》,都要进行处罚,而且个人不按《规定》执行,是处罚50元,这个我们也进行了不断的论证,它的合法性没有问题的,包括省规章都有这个要求的。广州市是一个比较开放的城市,市民素质是比较高的,应该能知道这个规章的制定,对所有人来说都是非常有益的,对改善生活环境都有帮助,所以这不但是法律上的规定,而且合理性也是没问题的,并且必须按这个办法推动垃圾分类,最终实现我们预期目标,改善生存的环境。

    市城管委副主任 张建国:发布于:02-17 18:24:26

    关于垃圾容器的购买,《规定》已经非常清楚了,公共场所由行政主管部门来做,物业管理小区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不会让市民承担购买分类设施的费用。

    广东电视台:发布于:02-17 18:24:40

    李主任说到,大力推进番禺、花都、增城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番禺处理设施是继续建垃圾焚烧厂,还是另有办法?另外番禺也搞垃圾分类厂,现在效果如何?是不是因为垃圾分类垃圾的量减少了,就不用建垃圾焚烧厂了?

    市城管委副主任 张建国:发布于:02-17 18:24:59

    根据广州的特点,广州还是要以焚烧为主,至于番禺、花都每个政府都有论证,进行垃圾分类不等于没有垃圾,也不等于分类完后,就不需要填埋和焚烧,因为我们垃圾产生的总量,现在每天达到14000多吨,要适当建一些终处理的设施,是不是每个区都要建焚烧厂,有些区可以根据本区的情况,可以建焚烧厂,也可以建填埋场,只有达到垃圾无害化处理的标准都是可以的。

    新快报:发布于:02-17 18:25:12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人员由哪些组成?对违反生活垃圾分类规定的行为具体进行怎样的监管?

    市城管委副主任 张建国:发布于:02-17 18:25:28

    关于生活垃圾管理,城市管理部门是主管部门,监管和管理是以我们为主,各区有城市管理局,都在分管这项工作。我们按照各级职能都有一些规定,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认真履行职责,今年《规定》推出后,我们最重要的任务是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进行培训,不仅使城市管理部门、业务管理部门熟悉,要使每个行政部门,以及各级的工作人员都要熟悉这个《规定》,不仅要搞好分类,而且要当好监管员,这是整个社会的责任。当然职能的主体、监管的主要职责还是我们城市管理部门。

    羊城晚报:发布于:02-17 18:25:41

    关于有害垃圾,《规定》中讲有害垃圾会首先放在危险废物点临时储存,像这样的储存点,现在有没有?广州市有没有建立有害垃圾的处理厂,有没有在运输的过程中,会混入那些已经分类的垃圾里面去了?

    市城管委副主任 张建国:发布于:02-17 18:26:00

    做垃圾分类最主要的一条,就是把有害垃圾分出来,这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市环保部门授权我们对有害垃圾进行处理。目前为了加强有害垃圾的处理,去年年底在每一个区都建立了一个临时存放点,由各区对本区以内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由市里面统一处理有害垃圾,有害垃圾处理设施是由环保局负责建设的,在省内有几家处理设施已经有了。

    市法制办副主任 林 琦:发布于:02-17 18:26:16

    城管委在2011年已经发了文,专门要求关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处理的意见,在三号文中做了明确的规定,并且也告知了如何分类有害垃圾,你们可以查到。

    信息时报:发布于:02-17 18:26:32

    在《规定》中,处理垃圾分类要先将餐厨垃圾分类出来,同时说到餐厨垃圾处理要另行制定相关《规定》,现在这个《规定》有没有出来?还有各个餐厨垃圾处理的试点情况如何?

    市城管委书记、主任,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李廷贵:发布于:02-17 18:27:01

    这个暂行办法出台后,我们要根据实施细则,更加具体化,更有实操作性,这些有关文件,我们现在都在制定,有一些正在征求意见,有一些正在完善,不久后这些配套的文件都会出来。餐厨垃圾分类处理后,我们采取几种模式处理,一种模式是小型的处理示范站,我们在“大田山”有一个堆肥的基地,还有一个脱水的基地,脱水后可以焚烧发电。在餐厨垃圾处理建设方面要加大力度,集中处理和分散处理相结合,根据各区的情况,激励各各个基地都建设好,满足餐厨垃圾处理的需要。

    南方都市报:发布于:02-17 18:27:16

    现在2010年清运日均处理量为14962吨,到今年底,垃圾分类有没有一个让老百姓更明白的数据,张主任说末端处理率要低了75%,能不能给我们一个明确的数据?

    市城管委副主任 张建国:发布于:02-17 18:27:32

    为什么我讲末端处理率要下降,就是废品回收率在提高,去年我们达到15%。资源化率也要提高,还有一些分类处理率也要提高,比如说绿化垃圾、市场垃圾,以及易腐垃圾,都进行分类处理。末端处理总率达到75%,使得真正进入回收发电厂的垃圾控制在这个比例以下,我所指的是这个。

    广州日报:发布于:02-17 18:27:45

    有一个数据,去年无害化处理垃圾是546万多吨,无害化处理率是82.9%,这个数据是如何算出来的?是有害垃圾的无害化处理?还是总体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所得出的?

    市城管委副主任 张建国:发布于:02-17 18:28:05

    这两个数据是没有必然联系的,我们产生的垃圾全年是546.1万吨,刚才所讲的达到无害化率,不是指处理垃圾的总量,是指整个广州市进行无害化处理的总量。生活垃圾管理是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最末端的垃圾处理应该要达到90%,各个城市都要按照无害化处理,这个是讲无害化处理的程度达到百分之多少,所指的意思是这样的。

    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市政府新闻发言人 欧阳永晟:发布于:02-17 18:28:19

    由于时间关系,我们提问时间到此为止。祝大家节日快乐!